诉讼保全担保

Litigation preservation guarantee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时,由担保公司接受申请人的委托依法向人民法院为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出具保函的一种担保方式。


      财产保全担保一方面解决了保全当事人自有现金、物业不足的难题,也解决了用自有资金担保占用资金的问题。使保全当事人提出的保全申请能够高效、顺利的得以实现。也避免因对方当事人可能对有关的财产进行转移、隐匿、变卖、毁灭等行为,保证法院将来的生效判决顺利执行。

财产保全担保

Property preservation guarantee

      一方当事人在起诉前因情况紧急(有关财产可能被转移、隐匿、毁灭等情形)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另一方当事人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担保公司以自由财产或委托银行为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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